武汉理工大学质量评估处关于编制2022年部门业务质量评估报告的通知
2022-12-05
各职能部门直属(附属)单位、国教学院、创业学院:
根据《武汉理工大学质量评估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校办字〔2022〕21号)规定和学校工作安排,现启动2022年部门业务年度质量评估报告编制工作,具体工作要求如下。
一、报告编制
(一)请各单位按照《武汉理工大学部门年度质量评估报告编制规范》(见附件1)要求,参考质量评估报告示例(见附件2),对照本部门质量评估观测点体系编制部门年度质量评估报告。
(二)按照学校工作安排,评估处将以PPT的形式提供校领导进行质量评估报告测评,请各单位对照部门年度重点工作,选取体现部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业务工作标志性成果,以宽屏(16:9)的形式制作2页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展示PPT。
二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认真安排部署。各单位要以《武汉理工大学质量评估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校办字〔2022〕21号)为指导,加快工作推进,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,准确反映单位年度工作成效。
(二)深入调查,强化比较分析。各单位要及时了解国家政策动向,加强数据积累,利用信息化手段,横向比较和纵向分析相结合,找差距、知家底、明方向、定举措,做到知己知彼知势。收集分析兄弟高校相关业务数据、标准和工作进展,进行外部兄弟高校横向比较分析;整理近3年相关观测点数据,进行纵向趋势分析;梳理管理服务对象观测点数据,进行内部相关单位横向比较分析。
(三)注重改进,提升内涵质量。各单位要查找差距不足,科学分析研判,提出改进举措,积极推进学校内涵发展与质量提升。
三、提交时间
请各单位于12月19日前将部门年度质量评估报告和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展示PPT通过OA系统发送至评估处质量科。
联 系 人:陈况 87646223,地点:东院武工楼312室
附件:1. 武汉理工大学部门年度质量评估报告编制规范
2. 质量评估报告示例
质量评估处
2022年12月5日